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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皮影情人(三十三)

    作品:《事无不可对人言

    一个女警员抱着一个证物箱,颇有些吃力的走到孟队的办公室门口,用肘子勉为其难的撞了两下门,请示道:“领导,物证科那边整理出了一些延大系列案时带回来的东西,都是没什么价值的,你看是不是返还给家属,还是做焚毁处理?”

    孟金良一抬头,“之前家属来的时候,没有一并带回去吗?是谁的?”

    女警员向箱子里看了一眼,“案子结的匆忙,您不是说怕有所遗漏,让把学校带回来的东西再留一阵儿嘛,所以当时就只让家属把尸体领回去了。可这时间都过了这么久了,到底怎么处理,物证科那边天天催呢。这......张辉,孔还有金的,都有,当时一股脑儿的把他们的个人物品都带回来了,相关物证早都随案卷一起归档了,还剩下这么多书啊本啊的......要不你帮着看看吧?”

    孟金良听着她这么说,也就站起身走了过来,物证科的科长是个暴脾气,又有点儿强迫症,这估计又是今天一早,看着堆积如山的各种物证没得到归档分类,在那儿旁逸斜出的不顺眼,找茬儿和下面人发了一顿脾气。

    他让同事先走了,自己蹲身拨弄了几下,弯腰抱起证物箱,放到了沙发旁的茶几上,一件件分拣起来。

    里面属于张辉的东西不多,有点儿剩余价值的,早都被经侦那边接走了。

    金维呢,城府没那么深,值得探究的那点儿东西都存在笔记本电脑里,也不在这些书本上。

    孟金良随手又翻看了一下,目光在那门选修张辉的课堂笔记上再次逡巡了一会儿,随之定格在了笔记边角一个小小的“心”型图案上,再翻下去,几乎每隔一两页,都会没什么规律的信手画上一个。

    这一点小小的涂鸦,他们在之前已经发现了。

    想来,若不是真心欣赏一个人,怎么会为了这个人越级去上选修课?在课堂之上,眼角眉梢不经意的一点飘忽,手随心动按捺不住的真情流露,简单的涂鸦,却也浸润着漫溢的悸动,于一个懵懂青年来说,倒也无可厚非。

    之前队里的案情分析会上,大家对这一点的认定,也没什么争议。

    可是这到底是一个“两情相悦”的剧情走向,还是一个“襄王有意、神女无心”的剧情走向,大家一直没有找到有力的佐证,也就无从判别张辉在此事中的角色属性。

    毕竟孔腾达之前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前女友的啊......

    之前队里对此展开的可能性猜测真是脑洞大开、五花八门,孟金良觉得单从那一次讨论,就发现了队里不少同事在本职专业之外的特殊潜能,一个个脑回路精奇,不去给八点档当编剧实在是屈材了。

    他摇了摇头,又往下面翻,看到里头是同事从校卫生站找到的孔腾达的献血证。

    就在事发一个月之前,延大组织学生义务献血,各班的班干部带头,研究生院集体响应,还发起过一个“人人为我、我为人人”的签名活动,希望所有符合献血健康标准的同学,都参与进去。

    孔腾达原本是请了假的,但系里正在考虑博士保送的人选,据孔的同学回忆说,当时极为看好孔的专业老师张辉,专门给他打了一个电话,痛陈利害关系,让他不仅要读书成绩优异,更要提高思想觉悟,只有凡事居于人前,才能在保博这件事上堵住别人的嘴。

    从这点说起来,张辉对待学生,倒也算是尽责,当然,这也不排除他认为这个学生最有培养价值,将来能为自己的教学成绩摄取光彩的一笔。

    种种事由堆叠在一起,总之最后是逼的推脱说自己晕血的孔腾达,献血当天还是挽着袖子,出现在了献血车里。

    由于这天献血的人数众多,血站没有当场发放献血证,而是回去统一印制了一批,返到学校时,还没来得及下发到各班去。

    孔腾达当时献了200cc,也有证,队里同事去摸排的时候,就顺手带了回来。

    两声敷衍的敲门声,技术科的小黄探头探脑的走进来,迎着孟金良的目光,咧出一个巨大的笑。

    “孟队,忙着呢?”

    孟金良示意他进来,“有事儿?”

    小黄连忙举起手上的两个巨大的塑料袋,笑容可掬的走进来,放在孟金良脚边,“没事没事,就是我媳妇儿,刚回了趟乡下老家,带了些自己家大棚种的蔬菜,都是没农药的,吃个新鲜吧。”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“家里孩子这些年,没少让你惦记,光零食就吃了多少啊,我也不知道该......嗨,你要是忙,没时间做饭,要不给你父母拿回去吧,上了年纪的人,愿意吃自家出的‘笨’菜。”

    袋子半透明的,也能隐约看出里头翠绿的黄瓜顶花带刺,豇豆、扁豆、芹菜、地瓜、小白菜之类的,形态都十分写意,确实没有超市里一水儿的规整样子,哦,还有几个天然成熟后也呈绿色、别名“贼不偷”的柿子。

    礼轻情意重,这么多东西大老远的带回来,确实称得上是一份诚意了。

    孟金良知道这种时候,接受比推拒更礼貌,从善如流的道了谢,果然见小黄脸上现出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来。

    拎了两大袋子菜,小黄脑门儿上见了汗,孟金良招呼他在沙发上坐了,转身给他接了一杯水。

    小黄送礼送的痛快,心里没了负担,全身松懈下来,随手拿起桌上手掌大的献血证,扫了两眼,“这是孔......孟队,案子不是结了嘛,怎么还研究呢?”

    孟金良把水递给他,“物证科送过来的,都是没什么用的,底下不知道怎么处理,我寻思销毁前,再随便翻翻。”他顿了顿,状似坦然的问,“哦,对了,你们科长怎么样,我听说她最近,怎么,好像情绪和身体都不太好?”

    小黄还看着献血证没抬头,有口无心的回道:“科长最近好像有点儿神经衰弱,休息的好像不太......诶,孟队,这不太对吧!”他声调陡然提高,疑惑的朝孟金良望过来,“你看看,这上面怎么写着孔腾达的血型是A型血,可我明明记得......记得他尸检和脱氧核糖核酸比对的时候,登记的是B型血啊。”

    孟金良一把抢过献血证,看着上面简要到不能更简要的几行信息,沉声问:“你能确定?”

    “能!当然能!”小黄对自己的记忆力信心满满,“当时就是我填的信息表!”

    孟金良攥着那本献血证,整个人向沙发后面靠过去。

    这么久了,血浆去向已经不可追溯,尸体已经由家属带走火化,就算调出孔的毛发来重新化验,又能说明什么呢?也许大费周章,重新启动调查之后,却发现这出入仅仅只是由于血站记录者的人为失误所造成的,也未可知啊!

    孟金良脑中的齿轮高速运转着......孔的前女友说,他变了一个人......刘茗臻说,孔的身体里,像是住着一个年长的灵魂......孔的尸体被发现时严重腐化,技术科曾提出过尸体腐化程度远远超出孔出事到去世的时间......献血证上的血型......

    有没有一种可能,孔腾达遇害之后,另有一个相似的人,顶替了他的身份?所以他才性情大变,不敢回老家面对熟悉的亲人朋友和恋人,所以他才对专业知识有超出同龄人水平的博闻强记......

    孟金良猛的站起身,向前踏出了一步,随即又缓缓退回来,坐回了沙发上。

    可这有可能吗?

    即便有人能够对样貌作出矫饰,但指纹和毛发也能造假吗?不,这显然太不现实了。

    黢黑的山谷原本已经映射进一簇明亮的光,可谷底的人还未来得及抓住,又被阴云毫不留情的阻断了。

    小黄不太明了这短促的时间里,孟队脑中风驰电掣般的思考路径,只是见对方脸色不好,颇为识相的站起身,贴着墙边儿溜走了。

    孟金良不断在否定与否定否定中泥足深陷,可越琢磨,那丝丝缕缕的线索,越是紧缩成团,让人理不清楚,最终只化为一声幽怨的哀叹。

    只是刚刚那个念头一跳出来,就仿佛一瞬间打开了潘多拉魔盒,“孔腾达不是孔腾达”的念头自己长了脚,在脑中飞速的落地生根。

    也许有些问题,还是得再问问那位陈三省老先生,毕竟从时间线上来看,他是最后一个见到过孔腾达的人,这种直面过的直观感受,肯定比他坐在办公室捂着脑袋瞎想要来的有效率。

    或者,也可以先去核对一下孔腾达的健康档案,会不会除了献血证,还有其它的就医资料证明呢?

    他拿起外套,快速向外走去。

    与此同时,上班的秦欢乐,正在严重走神儿。

    说来也奇了,那天在陈公馆发生的一切,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惨绝人寰的人格侮辱,那些老流氓不怀好意的眼神儿,难以忍受的碰触,随便一回忆,就让他能瞬间惊起一身鸡皮疙瘩,连带呕出隔日的午饭来。

    但脑袋又像是有自己的意志,抖M属性受虐没够似的,稍不留意,就会拉洋片儿一般,把当时的情形拉出来遛上一遛。

    尽管他与自己的意识进行了数轮艰苦卓绝的对抗,可稍一松懈......那个......手被握着的时候,是放在腿上的吧......唇边的气息,好像还带着微温的濡湿......

    秦欢乐喉间动了一下......仿佛脖颈间那余韵缭绕的木香尾调,至今还残留着能够摄人心魄的余威......那纤白莹润的皮肤下,是他舌尖唇底清晰感受到的滚烫而强劲的脉动,也正因于此,反而带出了一丝脆弱而危险的美感......

    “小秦!”

    “哎哟我的妈呀!”

    秦欢乐不知道是不是被自己的猥琐给惊着了,这一声叫唤差点儿没把自己的心脏直接给吐出来,四条腿的凳子晃晃荡荡的一直三条腿着地,这一个重心不稳,整个人往前一栽,霎时用极为虔诚的姿势......跪了。

    潘树没成想不年不节的,秦欢乐又出什么幺蛾子,给自己行了个这么大的礼,两手赶忙往口袋里掏了掏,“快起来,来,叔叔给你压岁钱。”

    秦欢乐两边膝盖麻酸的站不起来,一手搭在潘树伸过来的胳膊上,龇牙咧嘴的借力站起身,“潘哥,这么大的礼,钱少了我可不依!”

    潘树也是开玩笑,哈哈笑起来,“想什么呢,瞧吓这一大跳,我拿红花油你给揉揉膝盖吧,别淤血了,这个关节问题可不能不重视,要不到老了都是毛病。”

    “别寒碜我了,红花油就免了,”秦欢乐重新坐好,自己揉了揉膝盖,“怎么了,有事儿?”

    潘树拍拍他的肩膀,关切的问:“听说你中午的份饭就没去领?要是不可口,明儿开始,中午和我回家去吃吧,反正离得也近,”他试探的问,“是有难处啊,家里的事儿?我虽然帮不上大忙,凑人手的时候,还能算一个的。”

    潘树是老实人,他的关心都是落在实处的,没那么多虚头巴脑的想法,简单,也轻易就能让人感到切实的暖意。

    秦欢乐其实一直跟屁股底下有针似的,确实是因为有心事。

    狠话说了,狠事做了,但余下的,又不能真的做到一刀下去,各自清欢的决绝,这就有些尴尬了。

    就那么个猥琐的场合,某人带自己去,纯属卖膏药不用动嘴的幌子,他心里门儿清!可自己这么一走了之倒是容易,依着某人执拗的性子,为了达到自己秘而不宣的目的,会不会那个那个......以身饲虎?!

    我勒个去!

    秦欢乐被自己的想法猝然惊出一身冷汗来,目之可见的汗湿后心。

    “潘、潘哥,你说......那个,我打个比方哈,就一只老虎,饿的嗷嗷叫,威胁一只狐狸找吃的,狐狸不敢违逆啊,带了一只鸡去,结果结果,这个裉节儿上,鸡不讲究,怂了,临阵脱逃了,鸡飞蛋打了,那......那......”他瞪着眼珠子看潘树,五官努着使劲儿。

    潘树跟着他的示意,也被带入了情景,看对方“那”了半天也没有下文儿,不禁顺着思路接口道:“那老虎,就把狐狸吃了?”

    “天呐!”秦欢乐一拍大腿站了起来,“你居然这么想!原来人人都会这么想!那这狐狸它、它也太危险了!”

    他焦躁的在房间里没头没脑的转了好几圈儿,觉得自己作为正义的使者,人民的卫士,怎么能做出如此置无辜群众于危险之中,而见死不救的行为呢?

    正所谓君子有所为、有所不为。

    让他和那些人沆瀣一气,打死他也不可能!但让他罔顾群众受戕害,事不关己的站干岸,那他的道德与良知也绝不允许!

    这么想着,他几乎开始痛恨起自己没思虑清楚,就仓促离开的行为了。

    “什么狐狸啊?哪儿的狐狸?”潘树还没太明白。

    秦欢乐一抬手掌,小跑着到了室外,掏出手机拨了出去。

    那边很久才接。

    “喂!我就问你,你是不是非做那件事不可?”他恶狠狠的说。

    电话里的声音比之前更加疏淡清冷,半晌才“嗯”了一声。

    秦欢乐胸口一窒,几乎气出一口老血,敢情自己在这百转千回的,就差没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,却只换来对方这么无谓的一个回答,靠,这事儿打从根上和他有个毛的关系啊?凭什么对他甩脸色、摆架子?被占便宜、出卖色相的,从始至终都是他好吧?被安慰被哄劝的,难道不该是自己吗?

    他气得手抖,脸色也白了,想想古往今来,真的还从来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气!

    这生气的点,也许在旁人看来多少会有些莫名其妙。

    可电话毕竟是他主动拉下脸来打的,要出口的话就这么被不冷不淡的怼回来,那、还要不要再继续?

    僵持了一会儿,还是传来颜司承那边清浅的一声、宛如叹息,“本来以为,你离开也许是更好的......”

    秦欢乐怔了证。

    “可你愿意参与进来,对我来说,也很好。”颜司承顿了顿,声音渐渐恢复了以往的理性,“陈公馆里有小飘失忆的秘密,我会帮你找出来的,作为你帮我的回报。”

    秦欢乐有点儿懵了,自己为小飘的事绞尽脑汁,虽也有了进展,却不甚明朗,若对方真有线索,必然事半功倍,可这承诺来的猝不及防,又到底是真心的,还是又一个诱人的......陷阱?

    他磕磕绊绊的问:“你、你在哪儿?我去找你。”

    “我在陈公馆门外。”颜司承说,“等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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